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2023年持续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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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2023年持续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拟审议有关公司
    
    2021-2023年持续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已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和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对交易情况已比较了解。
    
    2、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未来三年持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项目建设的需要,相关框架协议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且在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执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认为该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晋占平、何宝峰、叶树华、张雅娟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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