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8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部分诉讼、仲裁案件有最新进展,现将有关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部分诉讼、仲裁进展明细表
起诉 被告/被申 诉讼/仲裁金额(人民 诉讼/仲 判决(/调解履行
序号 日期 原告/申请人 请人 币元,不含诉讼费等) 裁 进度 /裁决等)结情况
请求 果
1 2020.5上海雷诺尔科技本公司 1,885,000及利息[注1]一审 / /
股份有限公司 撤诉
2 2020.9上海酉谊电力科本公司 880,000及利息 [注2]一审 / /
技事务所 撤诉
3 2020.9苏华建设集团有本公司 2,775,800及利息[注3]调解 [注3]尚未
限公司 (新增116,800) 结案 履行
浙江菲达
科技发展
上海赫得环境科有 限 公12,150,000及违约 一审 拟上
4 2019.7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织金 金等 [注4]判决 [注4] 诉
菲达绿色
环境有限
公司
说明:上表中“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织金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均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注1:
上海雷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本公司支付货款1,885,000元及其逾期利息等。
本案一审起诉情况详见于2020年10月15日披露的临2020-07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注2:
上海酉谊电力科技事务所诉讼请求:本公司支付居间服务费880,000元及其逾期利息。
本案一审起诉情况详见于2020年10月15日披露的临2020-07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注3:
(一)仲裁情况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仲裁请求为本公司支付工程款2,659,000元及相应利息等,详见于2020年10月15日披露的临2020-07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庭审中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补充提供资料,增加仲裁申请金额116,800元。据此,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仲裁请求为:1.本公司支付工程款2,775,800元及相应利息;2.本公司承担本案所有的仲裁费用。
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20年11月,本公司收到(2020)绍仲字第0241号《绍兴仲裁委员会调解书》。调解协议主要内容:1.本公司向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859,000元;2.本案仲裁费用等合计34,124元,双方各自承担17,062元。
法院解除了对本公司2,800,000元存款的财产保全措施。
(二)本次仲裁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仲裁预计减少本公司利润17,062元。以上财务数据为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如本案后续有重大变动,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持续披露。
注4: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和质保金12,150,000元,及违约金等费用。
本案一审起诉情况详见于2019年9月20日披露的临2019-08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一审判决:2020年12月,本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0108民初4526号民事判决书。其判决主要内容:1.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织金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支付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9,421,680元及违约金942,168元;2.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鉴定费340,000元;3.本诉案件受理费106,885元,由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2,902元,由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织金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负担83,983元。
(二)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织金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正筹备上诉事宜,目前尚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本公司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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