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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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8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2月15日,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七)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079号《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其他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方法参考法人股东执行;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四)登记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8日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联系人:陈敏、俞志豪
    
    电话/传真:0731-88913276/021-58360092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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