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42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前收回可再生能源补贴款,拓宽筹资渠道,公司所属新能源企业与关联方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保理公司)拟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接受其提供的保理业务服务。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关系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3.53%(含全资子公司耒阳电力持有股份),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公司)为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资本控股公司为大唐保理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大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大唐保理公司由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是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货币金融服务企业,注册资金2亿元,于2018年5月正式成立。大唐保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大唐保理公司作为大唐集团金融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集团其他板块形成业务协同效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大唐保理公司同公司所属新能源企业开展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合同金额为8160.51万元,保理业务期限三年,综合利率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及同期LPR水平。
四、对关联交易的规范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允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任何交易,都将严格遵循交易公允性原则,按市场规则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与大唐保理公司均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大唐保理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一是可获得在同期金融市场上更有竞争力的资金价格,可提高公司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时的议价能力;二是大唐保理公司对公司运营情况有较深入的了解,可提供较其他金融机构更具专业性、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方案,为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三是有利于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意见
该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助于公司多途径筹措资金,开拓公司资金来源,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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