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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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8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运达转债”或“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运达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2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77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5.77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7,31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只数累计计算。
    
    运达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7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12月1日(T日)结束。
    
    根据2020年11月27日(T-2 日)公布的《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运达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运达转债本次发行5.77亿元,共计发行577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12月1日(T日)。
    
    二、发行结果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运达转债总计为3,967,659张,即396,765,9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8.76%。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运达转债总计为1,802,340 张,即 180,234,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1.24%,网上中签率为0.0021538626%。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 83,679,429,610 张,配号总数为 8,367,942,961 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8367942961。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12月2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即1,000元)运达转债。
    
    (三)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             3,967,659            3,967,659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83,679,429,610          1,802,340          0.0021538626%
            合计           83,683,397,269          5,769,999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1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运达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于2020年11月27日(T-2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F
    
    法定代表人: 高玲
    
    电话: 0571-87397666
    
    传真: 0571-87397667
    
    联系人: 王青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东1901
    
    法定代表人: 陆建强
    
    咨询电话: 0571-87827953;0571-87821503;0571-87825137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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