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3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洁美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