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9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2月01日上午09:3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2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01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公司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在回购实施期间,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以公司最新一次公告总股本12,950万股为基础,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0.00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2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6.6666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9%;按照回购金额下限1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据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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