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本保荐机构”)作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尔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豪尔赛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证监许可[2019]1679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9.00万股,发行价格23.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89,379,40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88,583,236.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0,796,163.37元。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2日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8036160368号”《验资报告》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项目、“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   年初至本核 截至本核查意 截至本核查 项目可行
     序      项目名称        集资金   查意见出具 见出具日累计 意见出具日 性是否发
     号                     投入金额  日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生重大变
                                                                            化
     1 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   64,999.62           -     64,999.62    100.00%     否
       运资金
     2 LED照明研发和测试    5,552.37      559.56       603.56     10.87%     否
       中心
     3 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    4,200.81      351.00       351.00      8.36%     否
       展示中心
     4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    5,326.82      513.20       663.20     12.45%     否
             合 计          80,079.62    1,423.76     66,617.38          -         -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豪尔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预计项目周期延长,根据目前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或者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
    
    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四)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银行,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尽管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化、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或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产品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公司对现金管理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 佳 罗凌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豪尔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