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部分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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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部分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对公司将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杭州利沃得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沃得”)增资扩股事项将进一步增加利沃得的资本实力,有利于推动利沃得业务的快速发展。本次增资定价参考了利沃得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经交易各方协商达成一致,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魏美钟、魏江、滕召胜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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