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0-11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1,440,5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7%,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6,477,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3.64%,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顾瑜女士的通知,获悉顾瑜女士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办理了补充质押,前述业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和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股东 股股东或 押/冻结/拍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质权人/
名称 第一大股 卖等股份数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申请人
东及其一 量(股) 比例 等
致行动人
中国银
行股份
顾瑜 是 5,500,000 22.28% 1.94% 2019-11-11 2020-11-26 有限公
司梧州
分行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致行动人
中国银行
顾瑜 是 5,500,000 22.28% 1.94% 是 是 2020- 2022- 股份有限
11-27 12-31 公司梧州
分行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
名 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份限 质押
称 数量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顾 24,688,427 8.71% 23,477,000 23,477,000 95.09% 8.29% 18,516,320 78.87% 289,275 23.88%
瑜
杨
竞 66,433,049 23.45% 53,000,000 53,000,000 79.78% 18.71% 0 0% 0 0%
忠
杨
经 319,108 0.11% 0 0 0% 0% 0 0% 239,331 75.00%
宇
合 91,440,584 32.27% 76,477,000 76,477,000 83.64% 26.99% 18,516,320 24.21% 528,606 3.53%
计
注:顾瑜女士、杨经宇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均为高管锁定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新增股份质押用途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76,477,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3.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99%。自本公告日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9%,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对应融资余额为0万元;未来半年后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上述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顾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有或自筹资金,目前顾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高比例质押股份的原因及平仓风险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76,477,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3.64%。其中,为上市公司提供质押担保38,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56%;为其自身融资质押股份38,477,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或拍卖等情形,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会采取提前还款、追加质押物等措施进行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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