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ST网力 公告编号:2020-201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并签署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拟收购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警视达”)的控股权(最终实际收购比例根据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公司初步研究,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可能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暂不停牌。
一、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持续推进与警视达股东沟通和谈判的工作,并与项目意向投资人就项目融资事宜积极沟通和推进,努力加快本次交易进程。同时,公司内部进行了多次讨论,在业务、法律等方面考虑收购的影响及规划。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已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服务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评估等工作。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公告的意向性协议于近日已经到期,双方正在就续签事宜进行磋商。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等初步商洽结果,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收购资产优先考虑以现金收购的方式收购,因公司自身资金有限,公司多方寻找意向投资人,可能存在找不到融资机构的风险。公司目前自身现金流紧缺,存在无法筹措足够资金导致收购失败的风险。
2、本次交易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已经到期,关于意向性协议续签事宜正在磋商过程中,存在续签事宜进度不及预期及变更《收购意向协议》关键条款的风险。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公司目前积极与中介机构协商相关事宜,目前已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服务协议,尚未确定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存在重组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目前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2019年度业绩大幅亏损、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亏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沟通和论证,本次交易是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1、本次交易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系对本次交易的初步意向性约定,意向性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由于不可抗力或相关政策的调整,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交易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解除本协议。
2、根据公司初步研究,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可能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开展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决策程序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定期披露进展公告,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