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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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0-053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0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另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合格,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对该2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55万份,授予对象由80人调整为78人。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耿昊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2020年5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 P0-V=6.65-0.02=6.63元/份。(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耿昊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事项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耿昊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在上海地区增加运营网点,扩大公司影响力,使公司在上海口岸市场保持持续的市场竞争力和相应的规模,不断提高盈利水平,从而增强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力达)以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飞力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业务,商务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上海飞力达持有上海飞力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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