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23075 债券简称:贝斯转债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斯特”)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6,593,225.2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6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以及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646,443.4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6日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苏公W【2020】B117号《验证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且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6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资资金金额
       1   年产 700 万件新能源汽车功能部           60,000.00              53,000.00
           件及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67,000.00              60,000.00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截止2020年11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7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功能部件及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建设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6,593,225.24元。自公司可转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6,593,225.24 元,本次拟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76,593,225.2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11月23     拟置换金额(2020年3
      序号            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日自筹资金已投入金  月25日至2020年11月
                                                                额          23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年产7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功
       1    能部件及涡轮增压器零部件     530,000,000.00         76,593,225.24            76,593,225.24
            建设项目
                   合计                  530,000,000.00         76,593,225.24            76,593,225.24
    
    
    注:上述承诺投资总额、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仅包括项目建设投资相关投入(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不包括铺底流动资金等。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置换与《募集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6,593,225.2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 76,593,225.2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公W【2020】E1493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11月23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 76,593,225.2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贝斯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0】E1493号);
    
    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贝斯特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