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前赎回“裕同转债”的议案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裕同科技;股票代码:002831)自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1月2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裕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24元/股)的130%
    
    (30.21元/股),已触发《深圳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我们同意公司行使“裕同转债”有条件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裕同转债”进行全部赎回。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旻 王利婕 邓赟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裕同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