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及刘春彦、毛明先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就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费用标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5万元(含税),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薪酬水平而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春彦 郭海兰 毛 明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