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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