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10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希元”)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15,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开发区湖畔丽园小区西侧C2号楼07号商铺
4、法定代表人:王静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废活性炭回收再生利用;活性炭生产、销售;危废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应用技术研发、销售;危废综合利用设备研发与制造;危险废弃物收集与储存;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其他污染治理;环保服务咨询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北京宜方宏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科 目 2020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1,709.56
负债总额 10.28
净资产 1,699.28
或有事项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无
科 目 2020年1-9月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35.73
净利润 -35.72
(注:山东希元为2020年新建项目,无2019年财务数据,2020年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山东希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
4、风险控制措施:
(1)山东希元以自有土地(评估价值约1492万元)为本次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2)山东希元股东北京宜方宏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山东希元法定代表人王静为本次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两方同时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山东希元提供担保,能加快项目融资,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施工,有利于公司在循环经济领域的业务布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该笔借款有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0,965.51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37%,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4.3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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