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0-113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
2020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11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5月6日——2020年11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的范围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2020年11月1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14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见附件。
经公司核查,上述14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于其知悉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时间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自身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买卖期间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自查期间累计 自查期间累计 交易时间
买入(股) 卖出(股)
1 张雪 核心业务人员 - 3,246 2020-7-29至
2020-7-30
2 邓平华 核心业务人员 2,700 2,700 2020-8-5至
2020-10-20
3 贾鲁超 核心业务人员 3,400 1,300 2020-7-31至
2020-10-14
4 朱焕 核心业务人员 - 2,596 2020-7-9
5 尚敏杰 核心业务人员 100 100 2020-7-14至
2020-11-2
6 王宝龙 核心业务人员 12,200 8,800 2020-7-10至
2020-8-26
7 罗文 核心业务人员 - 2,596 2020-7-27至
2020-8-24
8 李军 高级管理人员 - 29,200 2020-7-29
9 冯秋红 核心业务人员 - 3,500 2020-8-4
10 董敏 核心业务人员 - 2,336 2020-7-6至
2020-7-31
11 宋翠灵 核心业务人员 8,300 11,189 2020-6-5至
2020-11-2
12 阿旺晋美 核心业务人员 - 4,544 2020-6-1
13 蒋静 核心业务人员 - 2,596 2020-7-14
14 王恩彬 核心业务人员 1,100 1,100 2020-7-7至
20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