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NEW HOPE LIU HE CO.,LTD.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新希望六和”)已于2020年5月2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7号文注册,获准在中国境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额度不超20亿元(含20亿元)。
本期债券简称为“20希望Y1”,债券代码为149252。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不超过2,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AAA。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74.72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9.1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0.09亿元(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2019 年修订)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符合在深圳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4、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5、本期债券基础期限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6、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4%至6%。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 始 基 准 利 率 为 簿 记 建 档 日 前 250 个 交 易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1月25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11 月 26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9、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10,000手)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
1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6、发行人不会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7、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属于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新希望六和、公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期公司债券、本期债券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牵头主承销商、浙商证
券、簿记管理人、债券受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理人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
构的总称
《网下认购申请表》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认购申请表》
《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书》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布发行方式的
簿记建档 指 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网下专业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利率
及数量意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
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评级机构、联合评级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报告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20〕819号)
专业投资者通过《网下认购申请表》进行的认购符合:在规定的
合规认购 指 簿记建档时间内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该认购中的认
购利率位于规定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该认购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相关要求。
有效认购 指 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仍有认购金额的合规认购。
有效认购金额 指 每一有效订单中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总金额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4、债券期限及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基础期限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 始 基 准 利 率 为 簿 记 建 档 日 前 250 个 交 易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8、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9、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应当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10、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应当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1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在重定价周期末选择兑付之前或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发行人在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可以赎回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合法授权人士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
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人合法授权人士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或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时,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3、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
14、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配售规则:本期债券拟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具体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1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8、发行首日:2020年11月26日。
19、起息日:2020年11月27日。
2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1、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11月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利率计算复息)。
22、本金兑付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若发行人选择不行使续期选择权,或在某一赎回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2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27、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30、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1、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2、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深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34、税务提示: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本次债券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人支付的债券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3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2020年11月24日)
T-1日 网下询价
(2020年11月25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2020年11月26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
及缴款通知书
T+1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2020年11月27日) 网下专业投资者于当日 16: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
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20年11月30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至6%,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11月25日(T-1日)14:00-16:00前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发送邮件(zszqbond@stocke.com.cn)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认购申请表》可填写多个询价利率,询价可不连续,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为单一认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每一专业投资者在《网下认购申请表》中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11月25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①认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②盖章版《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
③盖章版《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④盖章版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认购人提供用于反洗钱等方面核查的相关材料、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认购申请表》。
传真号码:0571-87903737
联系电话:0571-87901096
电子邮箱:zszqbond@stocke.com.cn
联 系 人:浙商证券资本市场部发行簿记中心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11月26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专业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万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11月26日(T日)的9:00-17:00、2020年11月27日(T+1日)的9:00-16: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11月25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未参与簿记建档,在网下发行期间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专业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认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认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认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认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认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认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认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簿记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认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调,可适当考虑长期合作投资者优先;认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认购数量不予配售。在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有效认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未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年11月27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新希望六和”,如深圳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摘要栏注明:“B123456789新希望六和”,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1202020629900012522
收款账户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收款银行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77号
同城交换号 206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2331002069
收款银行联系人 黄彩云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 0571-88377081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四川省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畅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0号望京SOHO中心T3 A座11层
联 系 人: 胡吉
电 话: 010-53299899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系人:浙商证券资本市场部发行簿记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901096
认购传真:0571-87903737
电子邮箱:zszqbond@stocke.com.cn
邮政编码:310020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人:赵一凡、许德学、张寅博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联系人:邢萌、王森
联系电话:021-60870879
(本页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认购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传真或发送邮件(zszqbond@stocke.com.cn)至
簿记管理人后,即对认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认购人承诺并保证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
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申购传真:0571-87903737,确认电话:0571-87901096。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要素:3+N年期,利率区间:4%-6%
简称:20希望Y1 代码:【149252】
票面利率(%)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备注(不填默认100%)
不超过本品种发行量的 %
注:1、票面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2、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为单一认购金额,
不包含此认购利率以上和/或以下的认购金额,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认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
独统计,不累计;3、可填写多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不够自行添加;4、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申请金额不得少于1000
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认购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认购人在此确认:
1、本次认购是否存在以下情况:认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
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是( )否( )
2、认购人是否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是( )否( )
认购人在此承诺:
1、认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认购人认购资格、本次认购行为及认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
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认购人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4、本次最终认购金额为网下认购申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认购金额;
5、认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认购规则;认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认购申请表的认购金额最终确
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6、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主
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认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认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认购人同意就逾时
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7、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
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8、认购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获得配售后将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9、认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中附件《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①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②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③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①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②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6、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 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是( )否( )
机构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
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
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 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 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 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 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本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风险揭示书》,且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资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机构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
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认购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认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4、应在《网下认购申请表》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认购利率,认购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100,000张)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簿记建档区间为4.00%-5.20%。某专业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4.00 1000
4.30 1000
4.60 1000
4.90 1000
5.20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等于5.2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4.90%时,有效认购金
额为4,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90%,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认购金
额为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认购金
额为2, 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认购金
额为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时,该认购要约无效。
8、参加簿记建档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盖章后,于2020年11月25日(T-1日)14:00-16:00前将本表连同盖章版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版《专业投资者确认函》和盖章版《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9、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认购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认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专业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认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认购申请表》。
10、参与簿记建档与认购的专业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认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专业投资者应通过传真或发送邮件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认购传真:0571-87903737
确认电话:0571-87901096
电子邮箱:zszqbond@stocke.com.cn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