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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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0-077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11月5日)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买卖期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汤新强    2020.06.16-2020.07.06           0               150,000
       高国栋    2020.07.07-2020.09.02          300                300
       王月花    2020.07.16-2020.09.09         12,900               0
       顾健华    2020.08.25-2020.10.26          9300               9300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监事会主席汤新强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自查期间减持了 150,000 股公司股票,汤新强先生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承诺提前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2020 年 7 月 8 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和《华正新材关于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3、上述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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