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议案》。
我们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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