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推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修订后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发行方案和发行预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根据本次方案的调整相应修订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等事项做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全面的了解。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按照本次调整方案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及相关议案。(本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昌云 马 桦 郑晓泉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