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银江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2号公司会议室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调整产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名罗吉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第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该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4项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第13项议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 √
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调整产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4.00 《关于提名罗吉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14.01 选举罗吉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2020年12月10日下午16: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孟立、符流霞
联系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0571-8971611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2号证券管理部
邮编:31003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银江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银江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20”,投票简称为“银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未设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银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
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
资金占占用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调整产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4.00 《关于提名罗吉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14.01 选举罗吉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委托股东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和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