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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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了解并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并针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已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本次股权转让是为了更好的梳理业务架构,整合资源及业务板块,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振华_________________
            颉茂华__________________
            李锦霞_________________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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