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关于“拓邦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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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4
    
    债券代码:128058 债券简称:拓邦转债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邦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拓邦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11月25日
    
    2、“拓邦转债”赎回日:2020年11月26日
    
    3、“拓邦转债”赎回价格:100.4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6%,且当期利息含税)
    
    4、“拓邦转债”拟于2020年11月26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拓邦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拓邦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拓邦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5、“拓邦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年11月26日
    
    6、发行人(公司)赎回资金到账日:2020年12月1日
    
    7、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12月3日
    
    8、持有人持有的“拓邦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截至2020年11月19日收市后,“拓邦转债”收盘价为158.84元/张。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0年11月25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拓邦转债”将被按照100.43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拓邦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截至2020年11月19日收市后距离2020年11月25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4个交易日,特提醒“拓邦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公开发行了57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300.00万元,期限 6 年(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164号”文同意,公司57,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4月 8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拓邦转债”,债券代码“128058.SZ”。
    
    根据相关规定和《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拓邦转债”自2019年9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5.64元/股,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拓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5.64元/股调整为5.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5月29日生效;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拓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5.54元/股调整为5.4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2日生效。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拓邦股份;股票代码:002139)自2020年9 月14日至2020年11月2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拓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47元/股的130%(即7.11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拓邦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拓邦转债”有条件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拓邦转债”进行全部赎回。
    
    2、赎回条款:《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赎回条款所约定的赎回条件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是否含息税)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43 元。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0.6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年3月9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0年11月2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62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6%×262/365=0.43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43=100.43元/张
        对于持有“拓邦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
    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34 元;对于持有“拓邦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
    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
    张赎回价格为 100.43 元;对于“拓邦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
    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43 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深圳分公司
    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11月25日)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拓邦转债”全部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拓邦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0年11月26日起,“拓邦转债”停止交易。
    
    (3)2020年11月26日为“拓邦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11月2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拓邦转债”。自2020年11月26日起,“拓邦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拓邦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年12月1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5)2020年12月3日为赎回款到达“拓邦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拓邦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拓邦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拓邦转债”拟于2020年11月26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拓邦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拓邦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拓邦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2、“拓邦转债”本次赎回实施公告刊登日至2020年11月25日,在深交所的交易时间内,“拓邦转债”可正常转股;
    
    3、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拓邦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4、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拓邦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拓邦转债”持有人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26957035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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