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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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延长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后续公司将撤回已申报的重组申请材料并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工作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田轩、薛健、陈亦昕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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