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2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19日,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11月11日,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传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荣莉女士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授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加总的理财产品总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或证监会公布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级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银行风险等级R1或同级的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应予回购注销其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数量、价格准确。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2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查并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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