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南京南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听取了解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审慎判断,现就公司收购南京南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商运营)5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收购南商运营51%股权,为公司增加了新的业态和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发挥商业与旅游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转型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价格依据经国资备案的第三方评估价值,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了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小三 吴劲松 黄震方
二○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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