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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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工程师孔德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孔德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技术专家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孔德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孔德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47,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其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孔德龙先生担任总工程师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经公司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段彪先生任公司经理助理职务;同意聘任孙大强先生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段彪先生、孙大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1、段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车间副主任、主任,物流部部长、计划物流中心副总监、总监、国内市场事业部副总监,公司董事、监事,现任公司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段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孙大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公司技术中心副总监、技术中心总监、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孙大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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