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阅,审慎地分析了对公司产生经营的影响,现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杨宏军先生、柴昭一先生、李长安先生、申占东先生、陈永则先生、卢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建玲女士、王满仓先生和王伟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且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办理10000万元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源租赁”)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母公司对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三、《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陕西开源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18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四、《关于为江苏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办理1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江苏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本项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宋 林________________
王满仓________________
张 敏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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