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20-052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兵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e)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e)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e)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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