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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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0-021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在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秋喜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7名,实到11名,谭忠豹副董事长、刘卫华副董事长委托李秋喜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李明强董事委托杨建峰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侯孝海董事委托简易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张远堂独立董事委托贾瑞东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朝成独立董事委托李玉敏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公司51%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0-022公告)
    
    为优化酒类生产供应链资源,减少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会议同意公司支付26520.85万元现金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4日,注册资本4亿元,汾酒集团公司持股51%,中汾酒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经营范围:酒类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与转让;玻璃瓶、陶瓷瓶的生产销售;食品经营;物业服务;房屋设备租赁;酿酒原辅材料销售;仓储服务。
    
    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公司净利润为3474.72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41691.83万元,评估价值为52001.66万元,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增值率为24.73%。本次收购后,公司与控股股东汾酒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将大幅减少。
    
    立信会计师税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9年度、2020年1-9月》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山西杏花村汾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0-023公告)
    
    为满足汾酒改革和营销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将所持山西杏花村汾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划转至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山西杏花村汾酒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划转至山西杏花村竹叶青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对2019-2020年周期原酒及半成品酒盘点结果报损的议案》;
    
    因自然挥发、损耗等原因,公司对2019-2020年周期原酒及半成品酒盘库结果进行报损处置,损耗金额为2279.44万元。
    
    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经谭忠豹总经理提名,聘任杨波、刘卫华、李成刚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成刚同志不再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聘任李沛洁,张永踊同志为总经理助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同时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常建伟同志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组织安排,常建伟同志已担任控股股东汾酒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规范运作,故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常建伟同志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本公司对常建伟同志担任副总经理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1月19日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波:女,汉族,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汾酒集团企业管理处监督检查科科长、规划发展部部长、市场部部长、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发展区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供销中心主任,汾酒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汾酒股份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技术中心主任,汾酒国贸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竹叶青酒营销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汾酒集团党委委员、董事,汾酒股份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汾酒国贸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山西杏花村竹叶青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刘卫华:男,汉族,山西文水人,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政工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汾酒集团人事劳资部副科长、人事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汾酒集团董事长助理、运营管理部部长,汾酒股份公司董秘、办公室(董秘办)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保健酒园区指挥部副总指挥,汾酒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汾酒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改革办主任、汾酒股份公司董事,汾酒集团专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改革办主任、汾酒股份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改革办主任,现任汾酒股份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李成刚:男,汉族,山西交城人,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汾酒股份公司动力分厂动二车间副主任、主任、动力分厂副厂长、厂长,汾酒股份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委工作部部长,汾酒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汾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李沛洁:男,汉族,山西文水人,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汾酒集团财务部财务管理科科长、监察审计部部长、规划发展部部长、太原商务中心指挥部副总指挥,汾酒集团副总会计师,汾酒厂系列酒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宝泉涌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汾酒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汾酒厂系列酒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宝泉涌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张永踊:男,汉族,山西临县人,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汾酒销售公司广州营销处副经理、山西区经理、山西大区经理,汾酒销售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西事业部总经理,汾酒销售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汾酒集团市场部党支部书记,现任汾酒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汾酒销售公司党委
    
    委员、常务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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