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有关会议材料,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一、未发现聘任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聘任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聘任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董事会聘任张义勤为公司总经理;朱强、张春彪、周柏青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春彪为公司财务总监;周柏青为第三届董事会秘书;郑寅生、李裕勇为公司市场总监;吴云为公司风险总监。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爽、于津平、王海涛、夏维剑
2020年11月18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