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0-69
债券代码:143642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11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回购股份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65,039.78万股的比例为0.01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1元/股,最低价为2.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7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7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2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65)。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1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65,039.78万股的比例为0.01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1元/股,最低价为2.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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