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0-04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588弄中骏广场一期21号
楼(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一楼路演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795,192,0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389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Benjamin William Keswick、张轩松、
张轩宁、Ian McLeod、廖建文、许萍、方青、刘晓鹏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
议;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林振铭、熊厚富、张建珍、陈颖因工作原因
无法出席会议;3、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李国、吴莉敏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及相关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758,986,651 99.2449 36,124,034 0.7533 81,370 0.0018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翁晓健、张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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