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5日13点30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二、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四、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五、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七、休会,表决结果统计,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见证
八、复会,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会议结束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25日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请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要求的会议登记方法办理登记手续,出示相应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股东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旁)。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共20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本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各位股东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本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七、现场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请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二)现场计票程序:由主持人提名2名股东代表及2名监事代表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监票人,其中由监事代表担任总监票人。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统计表决票。总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八、现场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置于无声或振动状态。
九、本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一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三氯氢硅、四氯化硅、盐酸(31%)、盐酸(25%)、
三氯氢硅、四氯化硅、盐酸(31%)、硫酸(75%)、硫酸(75%)、氢氧化钾溶液(≥32%)、氢氧
液态氢氧化钾、固态氢氧化钾、氯化氢、次氯 化钾、氯化氢、液氯、氯气、氢气、次氯酸钠
酸钠、液氯、氯气、氢气、食品添加剂盐酸、溶液(10%-13%)、氮(压缩的或液化的)、
硫酸钾制造、销售;空气(压缩的)、氮(压 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压缩空气、食品添加
缩的)、氢氧化钠溶液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 剂盐酸、硫酸钾制造、销售;氢氧化钠溶液批
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 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
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
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产品除外)。(经营范围 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产品
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范围为准)。 除外)。(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
的范围为准)。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政审批部门的实际审核要求对上述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进行调整,最终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修订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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