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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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免去谭平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免去谭平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谭平江涉嫌资金占用(以有权机构调查结果为准),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受理申请人高清与被申请人曾卓、谭平江、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导致亿程信息资产存在冻结、查封、扣押的风险,经董事会研究讨论决定,免去谭平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我们认为本次免去谭平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免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同意公司免去谭平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免去谭平江董事职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董惠良 杨靖超 张海龙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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