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0-020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
心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5
普通股股东人数 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58,340,28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58,340,2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7.441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7.441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向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张嘉禾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马勒思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58,331,190 99.9980 9,092 0.002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58,331,190 99.9980 9,092 0.0020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58,331,190 99.9980 9,092 0.0020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58,336,190 99.9991 4,092 0.0009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公司2020 58,504 99.98 9,092 0.0155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 ,565 45
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 58,504 99.98 9,092 0.0155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 ,565 45
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 58,504 99.98 9,092 0.0155 0 0.0000
大会授权董事 ,565 45
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4 关于续聘 2020 58,509 99.99 4,092 0.0070 0 0.0000
年度审计机构 ,565 30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牧龙、赵迪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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