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慎考虑,公司监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的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监事会
3、取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取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6日
二、取消股东大会的原因及后续事项安排
2020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合计持有公司17.21%股份的股东易增辉及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关于提请召开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定于2020年11月20日14: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就易增辉违反《关于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承诺的约定事项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同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2020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9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易增辉持有的公司14,343,958股股份被裁定司法冻结。
鉴于公司与易增辉之间的增资纠纷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且易增辉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被法院裁定司法冻结,易增辉的股东身份存在不确定性,如其被法院裁定配合注销股东身份,其股东权利基础将不存在。同时,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对公司现有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的罢免及更换,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的稳定。经审慎考虑,公司监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待有权机关做出最终认定后,再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消召开股东大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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