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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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0-086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5日、2020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原内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其按照本次发行的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无人报价或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家家悦控股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继续参与认购,认购金额为50,000.00万元,认购的数量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数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本次发行的数量
    
    原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8,252万股(含18,25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8,000万元(含228,000万元),其中家家悦控股拟认购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8,252万股(含18,25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8,000万元(含228,000万元),其中家家悦控股认购金额为50,0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原内容: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但如果公司已在该期限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之日止。”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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