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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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88133
    
    股票简称:泰坦科技
    
    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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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6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8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8
    
    议案二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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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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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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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自备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测
    
    量体温,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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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5日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25日
    
    至2020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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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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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62,315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4-00038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7,186,645元变更为76,248,96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7,186,645股变更为76,248,960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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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
    
    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条 公司于【  】经【  】批/核准,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经中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股,于【     年  月  日】在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62,315股,于
                                        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7,624.896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624.8960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万股。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624.8960万股。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事会会议;                         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指定符合国务院
     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和
     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
                                        信息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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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审议通过后生效。
     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生
     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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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3,770.35万元,本次拟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5%。最近12个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1月 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第11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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