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2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公司”)于 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后为了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继续保持怡达股份实际控制人的稳定,并为了保障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提高决策效率,股东刘准先生、沈桂秀女士、刘昭玄女士、刘冰先生、刘坚先生和刘芳女士经过审慎研究决定于2020年11月15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现对提示性公告中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4、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更正前:
(2)刘准、沈桂秀、刘昭玄、刘冰、刘芳以及刘坚于2016年11月30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至2020年11月15日届满到期。后续各方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关系至2020年11月15日起自行解除。
更正后:
(2)刘准、沈桂秀、刘昭玄、刘冰、刘芳以及刘坚于2016年11月30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至2020年11月15日届满到期。为了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继续保持怡达股份实际控制人的稳定,并为了保障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提高决策效率,刘准先生、沈桂秀女士、刘昭玄女士、刘冰先生、刘坚先生和刘芳女士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继续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原公告进行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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