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9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王丛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524,840,0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29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2,512,625,4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91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214,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36%。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3,028,8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9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审 议 案 投票情况 股份数(股)赞成股份(股)反对股份 弃权股 赞成率
(股) 份(股) (%)
全体投票2,524,840,076 2,523,943,601 896,475 0 99.9645%
1、《关于对
控股子公司 其中:现场投票2,512,625,429 2,512,625,429 0 0 100.0000%
提供担保的 网络投票 12,214,647 11,318,172 896,475 0 92.6607%
议案》
中小投资者投票 13,028,847 12,132,372 896,475 0 93.1193%
全体投票2,524,840,076 2,524,047,476 792,600 0 99.9686%
2、《关于对 其中:现场投票2,512,625,429 2,512,625,429 0 0 100.0000%
控股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 网络投票 12,214,647 11,422,047 792,600 0 93.5111%
中小投资者投票 13,028,847 12,236,247 792,600 0 93.9166%
3、《关于对 全体投票 176,836,800 176,044,200 792,600 0 99.5518%
控股子公司 其中:现场投票 164,622,153 164,622,153 0 0 100.0000%
提供财务资
助暨关联交 网络投票 12,214,647 11,422,047 792,600 0 93.5111%
易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投票 13,028,847 12,236,247 792,600 0 93.9166%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其中《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票1,402,939,995股)、王久芳(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票945,000,000股)、蓝冬海(公司控股股东之董事,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票63,281股)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肖玥、陈农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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