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0-09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99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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