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丹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1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68.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7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4月17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1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项目 30,906.00 30,906.00
2 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 5,262.18 5,262.18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 合计 54,168.18 54,168.18
截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006.7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6,343.3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发展及业务订单的执行,对原材料采购等的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如果依赖银行贷款解决会给公司带来财务负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
405.58万元。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
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金丹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解 明 宋乐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