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6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武雁冰先生、周凡卜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武雁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席委员职务,周凡卜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纪文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刘亚敏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武雁冰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周凡卜先生在公司的其他任职情况不变。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武雁冰先生、周凡卜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谨向武雁冰先生、周凡卜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在公司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增补王晓峰先生、王晓丹女士、张学英女士、张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王晓峰先生、王晓丹女士、张学英女士、张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1(王晓峰先生简历)
王晓峰: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员工、监察室科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职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评审部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晓峰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王晓丹女士简历)
王晓丹: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总部团委书记,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法律专责,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挂职共青团中央港澳台处正处级调研员,深圳市魔吻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晓丹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张学英女士简历)
张学英: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聊城分行科员,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事业部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办副总经理兼经营部总经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办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北京海泓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山东大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张学英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4(张军先生简历)
张军: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太原理工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具有中级经济师(金融)(资质)。曾任职于华泰证券北京雍和宫营业部、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总经理职务、邢台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阔海东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山海耀岚商贸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汇融嘉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海鑫永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华夏润泽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张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配偶持有公司30,000股股票。张军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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