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 2020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以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邵羽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中的授权有效期限由“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调整为“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2020年11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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