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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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3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一笔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500万元,具体如下:
    
    为大力支持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应用项目建设,着力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卫星应用、平台经济、5G商用、物联网、区块链等产业,加快推进“数字丝路”建设,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0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预算(市县)的通知》(闽财建指〔2020〕108号),公司申报的“雪人数字丝路物联信息化平台”项目被列入福建省“数字丝路”专项产业支持项目。该项目获得政府补助款500万元人民币。
    
    提供上述项目的补助主体为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次政府补助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均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具有可持续性。
    
    二、获得款项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次获得的500万元的政府补助款中,其中107.38万元资金奖励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392.62万元政府补助用于购买科研仪器设备,故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规定,上述政府补助500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7.38万元,计入其他收益,其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92.62 万元,计入递延收益,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约为146.90万元。
    
    4.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最终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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