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医药: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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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0-033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原料药项目、高端制剂项目? 上述两个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约为13亿元人民币
    
    ? 本次两个项目投资均将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
    
    权。项目投资、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土地
    
    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上述两个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以及实施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两个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
    
    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本项目的建
    
    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 上述两个投资项目均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根据具体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做强做大公司主业,扩大原料药产能,加快推进原料药制剂前向一体化进程,实现产业升级,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瑞医药”)全资子公司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泰兴”)拟与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原料药项目投资协议书》及《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高端制剂项目投资协议书》,上述两个投资项目,其中原料药项目占地158亩,项目总投资约为8亿元人民币;高端制剂项目占地100亩,项目总投资约为5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相关人员负责上述两项投资后续的具体实施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原料药项目
    
    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高端制剂项目
    
    (三)项目选址
    
    原料药项目拟选址于江苏省泰兴市盛泰化学以东、通江路以南、沿江大道以西,总用地面积约158亩。
    
    高端制剂项目拟选址于江苏省泰兴市通江路以南、沿江大道以东、日本新高以北、鸿庆路以西,总用地面积约100亩。
    
    目标地块精确位置及土地面积以公司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四)项目规模
    
    两个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约为13亿元人民币。
    
    (五)建设周期
    
    原料药项目计划于公司取得政府颁发的项目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1 个月内开工建设,并于开工建设后30个月内竣工。初步计划于2022年3月开工。
    
    高端制剂项目计划于公司取得政府颁发的项目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1 个月内开工建设,并于开工建设后30个月内竣工。初步计划于2022年10月开工。
    
    (六)经济及社会效益
    
    原料药项目竣工后三年最低亩均销售达500万元/亩?年、最低亩均税收达40万元/亩(不含代征绿地面积)。
    
    高端制剂项目竣工后三年最低亩均销售达400万元/亩?年、最低亩均税收达35万元/亩(不含代征绿地面积)。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承诺在乙方提交投资项目详细资料齐备的前提下,指派专人全力协助乙方在项目开工前以最短时间完成项目立项、环评、安评、能评和有关建设许可手续;指派专人负责为乙方协调所需的有关公共设施,并按照乙方设计和工程进度的要求,提供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服务,协调解决建设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
    
    (2)甲方负责地块符合的“七通一平”,即通路、通讯、通电、供水、供蒸汽、排水、排污和土地平整(现状标高 2.8m),其水、电、蒸汽等免收增容费,确保管网接至企业围墙界边区,红线内配套设施由乙方负责(公用工程配套内容在补充协议中具体明确)。
    
    (3)甲方保证乙方受让的宗地界定准确,面积无误,无任何遗留问题,并保证乙方在受让宗地上施工前符合工业建设用地所要求的条件。
    
    2、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土地转让给他方。
    
    (2)乙方承诺甲方,按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建设、运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在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前将初步设计方案报批审查,并履行相关开工建设审批手续。
    
    (3)乙方负责完成投资项目行政许可相关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全力予以协助。
    
    (4)乙方承诺甲方,严格执行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筑、安装、物流等均在开发区开票纳税;在环境保护、安全监控等主要管理措施上采用先进工艺和装备,不得私自违规处置各类污染物,“三废”排放、安全管理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依法经营,按章纳税。
    
    (八)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同意对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并将此类信息用于本项目,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和有关该项目的任何文件。为免疑义,如协议任何一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按照政府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披露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的,不视为违反保密义务。
    
    (九)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一致同意,可以另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导致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合同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提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上述两个项目投资和实施是均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项目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
    
    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所涉及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以及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由于上述两个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落实本协议的约定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项目的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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