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79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未来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隆管理”)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管理共持有公司股份82,1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70.37%。股份来源为IPO前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3、未来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管理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668,88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份比例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伟隆股份”)于2020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号),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管理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003,32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6%(其中,范玉隆先生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37,50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0.55%;惠隆管理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20,000股,即减持不
超过总股本的0.87%)。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
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管理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
函》。截至2020年11月13日,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
管理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数量3,390,000股,占股本的2.9043%,集中竞价
合计减持数量1,172,300股,占股本的1.0044%,本次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元/ 减持股数 占本公司 减持股
称 式 股) (股) 总股本比 份来源
例(%)
集中竞 2020年7 18.602 1,000,000 0.8567%
价 月13日
范庆伟 2月0230日年至7
大宗交 2020年 15.75 3,390,000 2.9043% 首发行次公股开票
易 11月11 并上市前
日 持有份的股
集中竞 - - - -
范玉隆 价
大宗交 - - - -
易
江西惠 集中竞 2020年7
隆企业 18.627 172,300 0.1476%价月13日
管理有
限公司 大宗交 - - - -
易
合计 - - 4,562,300 3.9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5,429,000 64.62% 71,039,000 60.86%
范庆伟 其中:无条件 18,857,250 16.16% 14,467,250 12.39%
限售股
有条件限售股 56,571,750 48.47% 56,571,750 48.47%
合计持有股份 4,335,000 3.71% 4,335,000 3.71%
范玉隆 其中:无条件 1,083,750 0.93% 1,083,750 0.93%
限售股
有条件限售股 3,251,250 2.79% 3,251,250 2.79%
合计持有股份 6,936,000 5.94% 6,763,700 5.79%
江西惠隆 其中:无条件
企业管理 限售股 6,936,000 5.94% 6,763,700 5.79%
有限公司
有条件限售股 - - - -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管理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管理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1、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范庆伟 持股5%以上控 71,039,000 60.86% 减持股份来源于
股股东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范玉隆 持股5%以上控 前持有的股份(包
股股东的一致 4,335,000 3.71% 括票首后送次股公、开资发本行公股
行动人 积金转增股本、配
江西惠隆企业 持股5%以上股 股部分)
管理有限公司 东及控股股东 6,763,700 5.79%
的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公司第一大股东范庆伟、第三大股东范玉隆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范庆伟与范玉隆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上述公司股东间有关联关系的情况为公司股东范庆伟持有公司的法人股东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2、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
(2)股份来源: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备注
不超过(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 合计减持所持有的
动人:范庆伟、范 4,668,880 4.0% 公司股份不超过公
玉隆、惠隆管理 司总股本的4%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意向一致。
3、股东承诺的主要内容:
(1)持股的股东范庆伟承诺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根据需要减持所持伟隆阀门股份,具体安排如下:
①减持数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伟隆阀门股份总数的10%;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②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等;
③减持价格: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④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
(2)持股的股东惠隆管理承诺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将根据需要减持所持伟隆阀门股份,具体安排如下:
①减持数量: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伟隆阀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等;
③减持价格: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④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
(3)持股的股东范玉隆承诺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根据需要减持所持伟隆阀门股份,具体安排如下:
①减持数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伟隆阀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等;
③减持价格: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④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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